第十四版重要修订提示:一是在第十三版的基础上新增了最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新颁布的重要司法解释, 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修订。 二是收录了《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等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是对本书收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解释进行了全面清理, 删除了废止的文件。 四是部分文件未被明文废止, 依然在执法实践中发挥作用, 本书仍予以保留。在使用时需要注意有关条款中所引文件的条文序号为修订前文件的条文序号,请注意对照修订后的相应条文; 内容有冲突的,以修订后的文件为准。 本书的修订,保持了本书实用性强的特点,仍选取基层所、队民警在执法办案中最常用、最基本的法律、法规、解释、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加大具体执法行为操作性规范的比重,增加了一些公安民警应知应会的常用法规和规范, 以使本书更贴近办案实践。
刑事执法办案规范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 (2020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 (2018年10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1-) (2021年12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 (1998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1-) (2002年4月28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1-) (2014年4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1-) (2014年4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1-) (2014年4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1-) (2014年4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1-) (2014年4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解释(1-) (2014年4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的解释 (2014年4月24日) 二、相关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1-) (2002年3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 (2003年8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1-) (2007年10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 (2009年10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1-) (2011年4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 (2015年10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 (2021年2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有关问题的批复(1-) (2020年3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14年3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9年6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规范毒品名称表述若干问题的意见(1-) (2014年8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 (2016年4月6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能否作为认定毒品依据的批复(1-) (2019年4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 (2014年11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 (2017年8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 (2021年12月30日)
中国法制出版社创建于1989年6月,是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也是中国最大的法律专业出版商和法律信息服务提供商之一。 中国法制出版社成立二十多年来,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正确领导和直接管理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秉承“夯实基础、励磨精品、创博双效、服务法治”的经营理念,坚持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服务,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服务,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服务,为实现国家“五位一体”建设服务,为积累和传播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服务。 中国法制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1000种左右,涵盖法律法规、法律工具书、法律基础知识读物、法律考试、法律实务及案例、法律学术、法律教材教辅、社科经管等领域。出版形式包括图书、活页、音像、电子出版物及网络产品。发行渠道遍及网上书店、全国各省市新华书店和法律专业书店。连续多年在法律图书市场总体占有率、品种规模、出版效率上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中国法制出版社始终坚持以满足读者需求为根本,力争多出书,出好书。1997-1998年度被新闻出版署评为“全国良好出版社”荣誉称号。2000年、2001年连续两年在新闻出版署社店互评活动中被评为“讲信誉、重服务”出版单位。2008-2009年度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出版发行单位互评活动中被评为“诚信经营 优质服务”出版单位。连续多年被多家省级新华发行集团评为“最佳合作单位”“优秀供应商”“优秀合作伙伴”和“'新农村书屋'建设工程合作先进单位”。出版社团支部2012年获得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青年文明号”称号。2006年出版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指导丛书》被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农业部评为向全国推荐的服务“三农”优秀图书。多种图书获得省部级优秀图书奖。
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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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 9787521627480 |
条码 | 9787521627480 |
编者 | 本社 |
出版年月 | 2022.07 |
出版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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