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美国众议院就《民权法案》议案进行辩论的最后一天,一位议员提出,在法案第七章“就业机会平等”的条款中,应该在“种族”“肤色”“宗教”和“民族”之外增加“性别”。当《民权法案》正式颁布时,“性别”一词得以保留,该法案因此成为美国性别平权运动的里程碑,成为美国职场女性的福音。 育有幼儿的母亲遭遇招聘歧视,产假归来的新手妈妈被迫离职,男上司对女下属频频性骚扰,职场“女强人”因“不够有女人味”而升职无望……本书中的十位主人公遭遇不同形式的职场性别歧视,她们以法律为武器,勇敢地提起诉讼,最终诉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她们的故事鼓舞人心,她们的胜诉界定了《民权法案》第七章的范围和影响,让所有女性得以寻求曾经仅对男性开放的工作职位,争取平等薪酬,不再因结婚和抚养儿女而失业,不必忍受性骚扰和恶意的工作环境。 本书作者吉莉恩·托马斯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高级专职律师。通过细致调查和深入访谈,作者描绘了近五十年来美国反职场性别歧视的历史变迁。在维护平等、公正的漫漫长路上,那些敢于跨出第一步的女英雄们,值得被铭记。
导论 第1章有孺之妇 菲利普斯诉马丁·玛丽埃塔公司案 第2章突破“细细的蓝线” 多萨德诉罗林森案 第3章长命百岁 洛杉矶水电局诉曼哈特案 第4章恶意工作环境 美驰联邦储蓄银行诉文森案 第5章“保底,不封顶” 加利福尼亚联邦储蓄信贷银行诉格拉案 第6章成为“女合伙人” 普华诉霍普金斯案 第7章可能会怀孕 国际工会、全美汽车工人联合会诉江森自控有限公司案 第8章“我会一直告到桑德拉·戴·奥康纳那儿去” 哈里斯诉叉车公司案 第9章不要向报信者开枪! 北伯林顿与圣达菲铁路公司诉怀特案 第10章“每个女人都应拥有安全分娩的机会” 扬诉美国联合包裹服务公司案 尾声 致谢 注释 索引
吉莉恩·托马斯(Gillian Thomas),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女性权利项目高级专职律师,作品见于《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大西洋月刊》等。 李明倩,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复旦大学政治学博士后(在站),研究方向为法律史、法律翻译。
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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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 9787544775052 |
条码 | 9787544775052 |
编者 | [美国]吉莉恩·托马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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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月 | 2019.08 |
出版社 | 译林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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